城镇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5-11-24 10:12:22
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1

一、组织指挥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

二、 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供水事故,有效减少供水事故对城市群众正常供水的影响,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4)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5)属地为主,就近处置。

(6)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设立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2.1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总 指 挥: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担任

成 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组成。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指导、协调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事故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3)发布供水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组织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

2.2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科科长和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城市供水事故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等信息汇总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5)协调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6)负责和专家咨询组专家的联络;

(7)承担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县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县(市、区)可比照本预案,成立本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城市供水运行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交流和预测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提高监测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市本级的供水运行监测预警。

3.2 预防行动

市、各县(市、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 ……此处隐藏22449个字……,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4.4.2响应措施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性质和类别的不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1)水源地污染、水厂污染或水源不足

①发生水源地、水厂污染事件,各水厂、供水单位(企业)要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原水取水口、水厂水质情况监测,及时将污染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区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预案成员单位做好水源地、取水口污染物的应急处置;

③组织相关专家确定水源地污染物的性质、污染范围、污染物的质量、污染物在水体实时运动方向,并提出处置建议;

④针对水源不足情况应紧急调度各应急供水或备用水源,同时制定长期、科学的解决方案;

⑤指导、协助企业紧急调整生产工艺,采取稀释、中和、截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水进入供水管网;

⑥组织专家拟定应急处置方案。

(2)供水单位(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供水

①采取措施优先保证饮用水供应,再解决其他用水;

②监督责任单位要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种类,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规程实施处置;

③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组织专家拟定应急方案,协调行业技术力量,紧急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种抢险物资和设备,配合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抢险;

④制定调水、送水方案,调集相关预案成员单位车辆送水,保障受影响区域最基本的生活用水;

⑤稳定水制品物价,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⑥发布权威信息,打击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消除民众恐慌情绪,做好民众的劝导与安抚工作。

4.4.3现场保护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突发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扩大应急

因突发安全突发事件情况严重,高陵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高陵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请示区政府同意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突发事件现场后,高陵区供水突发事件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组织高陵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4.6指挥协调

区水务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区水务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新闻报道

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需请示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具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区属媒体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4.8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区政府或市水务局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救援结束后,由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街办负责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

5.2调查报告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调查、评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及责任认定,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与整改措施,形成调查、评估和总结报告。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根据不同等级,自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依照陕西省城市供水相关规定及上位预案执行;

(2)Ⅲ级(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由市水务局负责,并将报告提交市政府、省水利厅及市应急管理部门;

(3)Ⅳ级(一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由区水务部门负责,并将报告上报区政府、市水务局及市应急管理部门。

5.3设施恢复及重建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各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提出设施恢复及重建的意见和建议,按突发事件不同等级报上级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水源地污染、水厂污染突发事件应落实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确保用水安全;

(2)针对水源不足情况应制定长期、科学的解决方案并严格落实;

(3)供水单位(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供水的,由责任单位(企业)负责维修、恢复或重建供水管网、设备及设施。

在设施恢复及重建工作中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由组织恢复重建工作的政府统一协调。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通讯录,并定期更新,以满足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联络及信息传递需要。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应急培训与演习

区水务局结合高陵区供水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各街办(管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陵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水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相关成员单位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4.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水质安全知识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务局和供水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高陵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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