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11-24 10:12:15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建立统一指挥、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县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处置能力,确保有效控制和减轻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维护公众的安全利益。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县域内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单位发生的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控制事故的扩展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3)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和有效应急,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烟花爆竹危险源及事故危险性分析

1.5.1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212家。

1.5.2事故危险性分析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或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单位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布局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

1.6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Ⅰ级)、重大.烟花爆竹事故(Ⅱ级)、较大.烟花爆竹事故(Ⅲ级)、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组织指挥机制

2.1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1)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2)副总指挥:县公安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3)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分局、县消防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2.1.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指挥一般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

(3)负责对辖县内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县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当烟花爆竹突发事件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救援支援;

(5)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

(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7)负责县烟花爆竹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根据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县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

(9)承办县应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

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县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落实县烟花爆竹指挥部决定;

(2)负责县烟花爆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宣教培训与评估;

(3)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

(4)负责组织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5)根据需要指导督促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县总体预案和县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制定和落实街道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

(6)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其他应由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的工作。

2.3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综合协调组、治安警戒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监测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专家咨询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4专家咨询组

依据《xx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结合县的实际情况,聘请部分县安全生产专家及县内烟花爆竹单位部分人员为 ……此处隐藏44491个字……方案,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程序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发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乡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情况紧急的,可越级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区人民政府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3.2.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尽量及时、准确、要素完整,因事故复杂情况不详的,可先报告简要情况,随后边核实边续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概况,事发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事故救援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发展趋势预测等。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等,烟花爆竹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分级及救援工作需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发生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

发生较大.烟花爆竹事故,或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烟花爆竹事故,或超过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区人民政府立即召开先期处置并报市政府,为启动第Ⅲ级应急响应,接受市政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烟花爆竹事故,或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烟花爆竹事故,或超过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请求市向省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接受省指挥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烟花爆竹事故,市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请求省指挥部向国务院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接受国、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以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的同时,立即组成现场抢救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制定事故的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2)及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3)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向受灾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应急响应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烟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5应急结束

现场险情得以控制,事故伤亡情况已核实清楚,被困人员被解救,受伤人员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级由启动应急响应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事发单位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赔偿协调,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减少事故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分析

事发地乡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部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卫生、环保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科学施救。

6.2装备保障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装备。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储备有关特种装备,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6.3交通运输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由区交警四大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质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储备专用药品和器材。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乡镇街、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加强职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迟报、谎报、瞒报烟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区安监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安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区政府安委会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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