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5-11-24 10:12:00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8篇)1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xx年 第 4 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 ……此处隐藏40239个字……(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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